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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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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永久租赁合同》,是不存在的。这是因为,同一块农村土地的承包期只有几十年,根本谈不上永久承包。况且,租地人更不是直接承包人,租期只能少于或等于承包期。总之,长期租出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已满时,其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原土地自动被发包方收回。
租赁土地上建房,对于建房发生的费用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房屋建成后转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垫地基、圈围栏、材料费、人工费等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材料费、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完工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房屋贷:在建工程土地租赁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费“科目,按合同期限摊销转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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