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大家提供苏州社保比例基数:我看了你的原始数据,楼主是苏州城市社保。最有可能的原因是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原始数据弄错了。 你的实际...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缴纳金额上有所不同。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按照《》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一年一定,年度内不能变更。员工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保(在本单位新参保,而不是从未参保的员工)员工,以合同约定的起薪当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