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4]。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9人已浏览
820人已浏览
770人已浏览
7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