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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补缴。 2、社保补缴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3、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各地区政策不同...
1、可以补缴。 2、社会保险补缴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会保险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会保险补缴上。社会保险补缴所需的材料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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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的规定;(五)其他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后被要求补缴而未按时足额补缴的;(三)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作出查处决定;(二)凡瞒报、漏报、裁决决定而被要求补缴的;(四)用人单位被举报少缴社会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实要求补缴的,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现就加收逾期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须足额加收滞纳金(一)凡应参加社会保险而未参加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补缴而未按时足额补缴的、劳动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作出仲裁
可以但是有条件,补交前面月份您必须有单位,单位有跟您签劳动合同,有发工资的工资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木有交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补缴费用是根据单位给您发的工资做为缴费基数来计算。补缴有滞纳金,滞纳金的算法:1、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缴或赔偿社保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协商不成,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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