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伙企业解散后可以从事有关经营活动。因为公司解散的还会进行清算,清算后才会注销公司,在公司注销之前公司仍然是存在的,所以在清算期间是可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企业解散时可否均分债务合伙企业解散时可以均分债务,但是必须按照以下流程: 1、首先按照合伙协议,有合伙协议,按照合伙协议; 2、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人协商。合伙人协商不能的按照出资比例,出资不明确的平均分配; 3、如果在有异议就诉至法院。必须按照这个流程,另外不能把债务分配给一个人或者部分人,另外无论债务怎么分配只是对内部产生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可知,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法人资格虽未丧失,但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已受到极大的限制,它不能再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从事一切对外活动,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各种事务。如果正在进行清算的公司继续进行新的经营活动,就会不利于公司清算事务的进行。公司在清偿完毕其所有债务以前,不得将财产分配给股东,否则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将受到损害。如果公司违反规定,在债务清偿完毕以前,就将财产分配给股东,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清算组的清算行为无效,重新进行清算。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然后解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