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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初,为确保国家“摩托车下乡”政策与摩托车交强险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投保人利益,保监会曾下发了《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4年内每2年检查一次摩托车新车;达到并超过4年的,每年检查一次。登记后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查:(1)运营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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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还有使用年限达到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可以报废。累计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也会被报废处理。
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一次。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车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二)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载客车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三)小微非营运载客车6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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