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车辆?

2024-12-08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数量也呈现上升趋势。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行为,包括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以及现场躲藏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责任。虽然逃逸是过失行为,但逃逸行为却是直接故意行为。因此,刑法在交通肇事罪中将逃逸规定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刑罚,同时又有逃逸的行为,逃逸行为将作为量刑的情节加重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章法律责任第107条规定,如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95条、第96条、第98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