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经登记、载入活动异常永久名录、被撤销登记或者被依法吊销登记证书后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物,并向社会...
特区内行业协会的设立、变更、终止、活动以及对行业协会的培育、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行业协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会员惩戒和申诉制度,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章程可以规定下列惩戒措施:(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公开谴责;(四)劝退;(五)除名;(六)其他惩戒措施。
行业协会应当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会员诉求,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行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沟通、协调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行业和企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6人已浏览
1,130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