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刑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我国与犯罪斗争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是我国刑法制定的实践依据。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切从现实出发,是我国刑事立法的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精神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不是一回事。你提的问题涉及到司法界对精神抚慰金的认识和界定的问题。你应该注意到,是在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个两个司法解释有先后问题。因为在后一个司法解释出台前,司法界特别是法院将死亡赔偿、残疾赔偿作为精神性赔偿,理论基础就是生命无价,给予的相关赔偿带有精神抚慰性质;此后司法界又转而确定,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都是物质性财产损失,因此,在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这就是将死亡、伤残确定为物质损失即财产损失的根据。按照一般法理,后一司法解释应该优于前一相关司法解释,后者理应优于前者适用。不仅如此,<>在其最后的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实际上,该解释已经明确规定以它作为审判的最终依据。与其相悖的其他司法解释应以其为基准。自此,司法实践也是如此践行。因此,有如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死亡的情形,赔偿伤残或死亡赔偿后,还要判决精神抚慰金。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是在刑事案件中,致人伤残、死亡,只赔偿物质性财产损失,不赔精神抚慰金,公允与否暂且不论,但这是刑事司法解释规定的例外而已。如果没有法律实践的积累,但从法条上很难看出端倪。一般人如果不从事法律实务,很难领会其中奥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以上分析。
法院判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 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可以有多种方法,一般都会找算命先生算算你们的生辰八字,然后推算出结婚的吉日。一辈子一次的结婚吉日新人还是妥善对待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9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