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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自行协商一般是针对小额案...
(1)申请工伤鉴定去市一级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具体需要的书面材料: 1、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者工伤认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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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无论是民事赔偿还是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都至关重要。 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越大赔偿责任也越大,相应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几率也就越高。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目前主要有三种: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
刑事辩护的委托代理权限是委托人的授权类型,分为一般特权和特殊特权,全权代理也要明确授权方式,一般授权是完成一般诉讼行为,特殊授权是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利益的诉讼行为,委托代理权限只能是在各授权范围内,否则无效。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控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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