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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责任,知道其行为不应追究后立即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 (二)犯罪已经...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刑事诉讼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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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无犯罪事实或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的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超过追究时效期限的,通过赦免刑罚的,通知处理的犯罪,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收到的不立案,立案的应撤销,调查结束的不起诉的转移法院起诉的,或者结束事件的审判手续,或者宣布无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五类具体情形和一类条件情形;同时,在《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未满14岁的人和精神病人两类情形。因此,不追究刑事就是不处以任何刑罚的意思,与判刑更是风马牛不相及。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处理,不会判刑。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作出的决定。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已经过了起诉期限的:根据大赦免除刑罚。根据刑法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被告死亡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已立案的,予以撤销。调查结束时不予起诉。移送法院起诉的,或者终止案件的审判程序,或者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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