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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营住宅一般是国有土地的住宅,其拆迁手续可以参考国有土地的住宅征收手续。①步骤:建设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政府启动住宅征收手续。第②步:房屋征收...
这个相关政策还是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补偿来定,没有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像一线城市跟二线城市就会所差别,在拆迁补偿中,很多人都会提到一个词“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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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被拆除公有房屋使用人的安置权利,在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后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转让。依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拆除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优先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同时,《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37号)对拆迁市有直管公有危旧房屋进行了明确:拆迁直管公有住房时,有条件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无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安置,货币补偿费按产权人与承租人3:7的比例分配。
在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最受关注的是加入贫困拆迁户的相关条款:明确市区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3.6万元;经济特困的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货币补偿低于3.6万元的,可以选择获得最低补偿标准3.6万元后自行解决住房,或由拆迁人购买成套使用面积符合国家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的房屋予以安置;市区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房且实际获得货币补偿低于7万元的,可向市房管部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与以往相比,贫困拆迁户有了更好的保障、更多的选择、更宽的出路。为切实让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徐州市委、市政府还在生态环境良好的市区东南部确定了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并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确保经济适用房能到住房困难户手中。对于二手房的购买,徐州市在取消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同时,将贷款比例上调10个百分点,贷款年限延长至30年。这些政策将帮助低收入家庭实现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的梦想。
拆迁补偿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多分:1、承租人或同住人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按平均收入补偿,不能买房保证正常生活;2、承租人或房租赁权时,承租人或同住人额外支付了更多的款项;3、.居住在公共房间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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