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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可以D字头或K字头的火车,但不能乘坐二等座以上的坐席或软卧。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失信人员可以坐c字头动车。失信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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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乘动车二等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船舶二等以上舱位;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所有座位,D字头动车一等座位及以上座位,普通列车软卧以上座位,但乘坐其他座位的火车不会受到影响。
动车二等座还是可以。但是一等座,或者高铁是不行的。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可以坐动车二等座或者是火车的硬卧。2015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在《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中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并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增加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其中明确规定,失信人不能享受的有: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允许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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