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款:划导向车道路口按所需行进向驶入导向车道按《交通》第九十条规定该交通违行处200元处罚、扣2分。 常见的不按...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处200元处罚,扣2分。当机动车通过由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交叉口,应按所需行驶方向进入导向车道。如果是直行车,进入左转或右转车道,电子眼也会立即抓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为,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因此,您“不按导向车道行使”的行为属于违章行为,一般是扣2分,罚款100元,具体以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