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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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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来对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那么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这样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最终皆大欢喜。
依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孩子的抚养以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及有利于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均由母亲抚养,我不知道您当初离婚时为什么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既然已经跟男方生活一年多,应该是比较适应现在的生活,请问男方抚养条件与您相比谁更优越?男方是否存在未尽抚养义务的行为,是否殴打孩子或有其他不良嗜好,是否存在再婚后家庭矛盾加深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孩子是女孩的话跟着母亲更有利于成长,如不存在以上情况,抚养权变更是有一定困难的。
申报户口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1、但是当事人的子女在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的前提下而生育的; 2、应该根据本法第41条的规定,向当地的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子女户口申报地的辖区派出所及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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