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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及子女抚养权的争议法院会如何处理

2022-03-28
如果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具体结合出资情况进行分割。 单独解除同居关系,一般法院不会受理,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是对于同居期间的子女的抚养以及共同财物的分配,如果产生争议,协商不成,法院会予以受理,并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对于子女的抚养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依据谁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确定抚养权。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一般随母方,因为在哺乳期的子女随女方更有利于其成长。对于年满十周岁,需要征求其意见。其他情况,通过比照双方谁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判断,包括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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