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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申请。 2、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3、客户经理实地调查。 4、进行评级、授信。 5、客户经理形成贷款调查报告。 6、落实贷款前提条件。...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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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其次,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开立专用存货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存货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申请。 再其次,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存货(现货)质押合同,按照存货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最后,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借款人需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2、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3、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4、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5、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6、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1、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2、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关于股票质押业务流程的问题如下,股票质押流程遵循从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到中证登逐级电子申报的程序。深交所业务办法第3条: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这个流程,即由证券公司将交易双方的委托报给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系统再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中证登公司,中登公司办理登记和清算交收。这就是典型的场内交易模式。场外质押流程,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2017年5月2日施行)之“三、业务流程”分如下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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