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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1。申请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带齐相关资料到镇(街)社会事务科申请; 2、审核,工作人员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受理,符合办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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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61881800;办理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出院证明、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患者保留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疾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和赔付后的费用结算单(原件)。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如何区分的呢?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3.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7.城镇“三无人员”:无经济收入来源、城镇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只要是以上人群,在需要大病医疗救助的时候都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目前,大病医疗救助的救助方式有基本诊疗费用减免、资助参合参保、住院医疗救助、特殊门诊定额救助、重病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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