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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离婚协议书相当于合同,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离婚证是民政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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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去民政局离婚的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政局离婚所需的手续有:1、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四、双方的照片。双方携带上述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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