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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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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没有工作的,按全市所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也有地方是全部按照全市所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第十七条规定: 基本生育津贴为3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晚育的初产妇,增加一个月津贴;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的,增加半个月津贴;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津贴;产假期间领取并申报独生子女光荣证,增加一个月津贴。所以他们的生育津贴领取几个月的这个问题,一般就是3到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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