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也会调解。法院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经过调解无效的,才会予以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最好积极应诉,如不去,法院有可能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书。答辩书应当注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书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判。
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也会调解。法院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经过调解无效的,才会予以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那么是不可以就近起诉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是可以就近起诉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5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