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蹲看守所一个月允许家人探望一次,一次不能超过半小时。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为逮捕前的14天加上逮捕后的2个月,合计约2个半月;复杂案件为4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为8个半月。
看守所刑事拘留时间起算点的确定是被拘留人在送达看守所之时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