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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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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原告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X地,经常居住地X镇,身份证号码XXXXXXXXX。被告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X地,身份证号XXXXXXXXXX,现在被拘留在X看守所。被告XXX,男,X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X地,私营业主,身份证号XXXXXXXXXX,现在被拘留在X拘留中心。诉讼请求:1。依法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XXX、XXX刑事责任,从重处罚;2、被告XXX、XXX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事实和理由:鉴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被告XXX、XXX由于琐事冲突,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原告人健康,情节恶劣,危害严重,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同时,对造成原告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是X县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者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提及的程序如下:1。提及的主体(1)有被害人的案件,原则上由被害人提及。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2)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提起时间可在整个刑事诉讼规定过程中提起,即刑事立案后及时提起。在侦查、审查和起诉阶段,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达成协议赔偿旅行完成的,不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但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二审期间提起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再提起民事诉讼。三、提起方式一般应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四、主张范围只能主张物质损失,无死亡赔偿、伤残赔偿、精神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如下: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第五条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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