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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前提下,当事人不能以购房入户的形式迁入户口: 1、购房入户迁移户口必须要交验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权确权证、门牌号(证)等; ...
1、在符合房产所在地的准入政策(如:房产面积、迁入总人数、房屋总价等)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入该房产落户;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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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家庭户立户办理手续: (一)立户申请 (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关系证明 (三)私有房屋产权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四、申请分户的条件及办理手续。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户申请 (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原因相关的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产权证明。 (四)房主有拟分户人员民肆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1.最好的方法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加名手续,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所需费用很少,一般不超过二百元。2.如果对方拒绝办理,也没关系,因为该房产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而认定为一方财产。3.如果对方私自卖出房产,你可以在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但在起诉时应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房产过户。4.如果是离婚诉讼中,一方有隐匿、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一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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