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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
股权质押不会转移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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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 【相关延伸】 问:动产可以质押吗? 答:可以质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辟谣】 问:所有动产都能质押吗? 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质押不转让所有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或者将权利凭证依法交付给债权人,动产的所有权或者权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质押人。
股权质押不会转让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股东向债权人质押股权的,只需办理质权登记,不需将股权转让给债权人,股东的权利仍由股东行使。【辟谣】股权质押后,股东不能转让股权吗?真相:质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分析: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后,未经质权人同意,股权不得转让。【提醒】股东可以拥有哪些股东权利?一、股东身份权。二、决策权的参与。三、选择.监督管理者的权利。四、资产收益权。五、退股。六、知情权。七、新股权优先受让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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