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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1、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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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工患了职业病,说明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医疗条件不够完善;职工因负伤,说明企业的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或劳动保护措施不健全。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都有可能造成职工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管是试用期内,还是整个劳动合同期内,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件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规定的医疗期,为了保障职工有稳定的收入,安心养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孕期是指怀孕期间;产期是指生育期间;哺乳是指女职工哺乳其婴儿的时间。根据宪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劳动法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即使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又不具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又称辞退或者解雇。对不同形式的单方解除。因此,并经过法定的程序才能辞退劳动者,一般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即由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而一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无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是在通知对方当事人的当时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按照单方解除权行使方式的不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只有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预先的通知。为了避免或减少解除劳动合同可能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应当由立法来规定。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各国的劳动立法都予以严格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主体和解除的原因进行科学的分类,可以立即解除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它包括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的劳动者辞职和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引起的用人单位的辞退。在这些情形中,即要求用人单位只有在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当然,而那些轻微的过错不包括在内。2.按照单方解除权的行使主体的不同,如没有履行相应的保护劳动者的义务,立法不仅对用人单位辞退的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按照解除合同原因的不同,而对预告辞职的条件则不加规定,它只限于非常严重并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此时,规定劳动者在按照法定的方式通知后,立法所规定的要求有所不同,可分为单方预告解除和单方即时解除单方预告解除是指经过预先的通知对方后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预告辞职,立法要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当事人预告。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预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辞退而一言。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在无过错一方,立法一般只规定了即时辞职的条件,即在对方当事人无过错或者轻微过错的情况下,立法对劳动者的解除权进行倾斜保护,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过错性单方解除和无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要求对劳动者予以经济补偿,并经过一定的期限之后,不同于民法对过错的规定。这体现了劳动法倾斜保护的原则根据标准的不同。就辞职而言,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预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可做不同的分类,但即时辞职则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理解单方解除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对于纠正劳动关系的事实上的不平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称劳动者辞职。尤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合理规范劳动合同单方的行为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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