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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重审案件的审限,仍按照一审审限执行。...
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审理查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或者必须通过开庭审理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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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诀或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上诉期内,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定。
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的处理具体如下: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有以下两种情况: (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3、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 (1)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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