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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退出财产分割的问题主要应按的规定,进行资产清算。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
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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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全体股东退出,成立清算组对公司清算。流程如下: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理资产;核定债务;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处理与清算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参与诉讼活动;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法: 1、股权转让,股东将自己的所有财产依法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外的其他人; 2、股权回购,股东对股东会关于《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事项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公司解散,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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