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案件,通常都是性质比较严重,案情重大或者影响较大,处罚较重的刑事案件,在审理时需要更加慎重,确保办案质量,因此,刑事诉讼法特列举将这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2、刑事诉讼中: (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管辖的有下列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 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 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 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3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114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