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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也算共同债务; 如果分居期间丈夫所欠借款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
分居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的借款,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也算共同债务;如果分居期间丈夫所欠借款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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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有离婚,分居期间的债务仍然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起诉,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1、分居期间丈夫借款妻子不知情的,离婚时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如妻子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妻子无需对丈夫在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该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就都有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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