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相同点: 1、投资人或者说开办企业的人都是无限责任者,(有限合伙中的有限责任者除外)也就是说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都不具备法人资格; 3...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营业执照的年审已经过期,当事人可以向申办营业执照的工商局进行补报。具体的补报程序,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咨询,或者拨打12315(工商管理局热线)咨询。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三条,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找好店面后,别急着签合同, 先向房东索取房产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看一下店面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为“商住”性质, 最好亲自去工商部门咨询一下这个店面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 因为住宅性质的房屋办营业执照很麻烦,要搞什么“住改商”手续。 (如果房东不放心给复印件你,最好和房东一块儿去工商部门咨询) 然后就是办营业执照了 个人建议你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廉,只需要23块, 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费用, 你可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查到收费标准。 路径是:首页>业务办理>办事指南>个体私营注册登记指南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二十元。 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p.s.登记注册费用不可能有地方标准的,因为登记注册费用是全国统一的。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 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项目,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你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店铺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多少钱。 如果税务部门认定你的每月经营额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国税,只需要缴纳地税,如果被认定每月经营额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国税和地税两种税了。 个人建议,要和向你定额的税务局的专管员搞好关系,招待好他们,是很有用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话,要去当地县区级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费用大概是100块上下。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人已浏览
12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