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备下列条件即可去申请申请经济适用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般的经济适用法申请条件有: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4、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 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 2.2万元以下。而且不同地区的具体条件是不同的。需要准备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等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4人已浏览
657人已浏览
1,385人已浏览
5,4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