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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性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单位地址:现居住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 1、工作时间约定不同前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后者,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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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形式: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五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六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编号: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并约定试用期 自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四)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_______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休息__________天。 B、甲方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班_______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______小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__________条款执行: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或本单位工资集体合同规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三)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期间的工资。 (七)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____________条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___________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有关福利待遇规定,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签名日期: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特点,它不适用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如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用工形式。它不同于提供家政服务的“钟点工”、“小时工”,同劳务工也是两个概念。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特点,它不适用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如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因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列出专章来规范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鉴于实践中采用口头合同的方式较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取非书面形式订立,但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劳动过程的证明:如工资单、开始工作的日期、工作的时间等,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论采取书面形式或非书面形式,都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劳动者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确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在多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数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工作时数。 (2)当事人未约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 (3)当事人可以对劳动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 (4)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劳动报酬包括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造成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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