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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
车险的一些险种(比如车辆损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有免赔率规定,这部分损失是需要被保险人自担的。如果投保了不计免赔,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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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险的正式名称是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20%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针对车损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主要是针对以下一些情况下需要责任人承担的20%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下面是一些不计免赔可能会导致被保人产生损失的情况。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3、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的。
无免赔额特约保险是指车险中无免赔额特约条款,属于商业附加险之一。 具体赔偿按相应保险主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 《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根据事故中保险车辆驾驶员的责任,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的绝对免赔率。 全部责任免赔20%,主要责任免赔15%,同等责任免赔10%,二次责任免赔5%。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三)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四)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因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因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六)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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