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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申请书主要需要说明迁移的原因,由何处迁往何处。户口迁移申请书(迁出地)XXX派出所: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
**公安局:本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我于*年*月*日与**市*区居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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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派出所:本人,27岁,身份证:,户籍:路23号本人20自学院毕业后,留在工作已有6年,目前在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于20年4月14日在贵辖区内购买了83.41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
派出所:本人,岁,户籍为贵辖区路号(与前妻户籍一致)。年月日,本人因与前夫感情破裂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路号的房屋归前夫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区路号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年月日实际入住。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路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区路号小区号。望早日批复。申请人:(手写签名)年月日
**公安局:本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我于*年*月*日与**市*区居民***(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户口由**迁来**,请予以批准。申请人:****年*月*日《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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