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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应先对外承担责任,再向债务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权债务。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有民法利益。只要担保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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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担保合同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要求承担债务。担保人在借款凭证上以担保人身份签字,可以认定担保人对于债权债务担保的认可,因此对于第一笔、第二笔借款应当承担责任; 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常见的情形有,一、超过担保期限,要看借据上是否有关于担保的约定才能做下一步的分析,建议找律师当面询问,第二、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
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债权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首先,贷款担保人是这样一个角色:当借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借款申请的时候,银行或其他贷款人会出于款项安全性的考虑要求有一个担保人,当借钱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时候,担保人要代替借钱人把钱还清。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其次,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两种。如果是一般担保的话,债权人会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当借钱人的所有家当仍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时候再向担保人追索。但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在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看谁更容易还款就向谁追索。
担保人未清偿的,不能主张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只有承担担保责任后,才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索赔。担保人未清偿的,说明未承担担保责任,不能主张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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