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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2016年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法院调研数据显示,超过60%的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自书遗嘱不需要证明人,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自书遗嘱其成立的形式要求包括:(1)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2)应当由遗嘱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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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写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遗嘱就生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等。
二者是有区别的:一、遗嘱、遗赠公证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是处理家庭财产的有效方法,通过生前安排身后事的方式能够有效维护家庭和睦,以遗嘱的方式,将本人的财产在自己百年之后遗留给法定继承人的,称之为遗嘱,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称之为遗赠。、遗嘱有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市民可以通过这五种形式的任一种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二、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 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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