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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3、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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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本章犯罪没有目的犯。主观方面要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具体问题要依据你们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以及造成的后果及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来最终认定你是否具有罪过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r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r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侵占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rr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r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侵占罪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r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r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侵占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r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r侵占罪的处罚:rr《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职务侵占罪:指、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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