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电子抓拍违章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要求撤销违章记录。如果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
对电子抓拍违章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要求撤销违章记录。如果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3、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当事人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同时携带以下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如果有其他人代理申诉的,除了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一份《委托代理授权书》。
对电子抓拍违章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要求撤销违章记录。如果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二、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