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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土局申请。用地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 (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3)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申请,然后由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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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有时限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批有时间限制,在申报的资料完备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不含国务院批准时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是两个不同程序的工作,申报资料的要求也不一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通过后,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应另行组织编制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如申报的资料完备并符合有关规定的,我部在收到上报资料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后报国务院批准;如申报的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我部在收到上报资料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后向申报单位发出补正通知,要求限期补正,逾期将做退件处理。ghqgg y得分:10分00主人回答:你的回答,替我解决了问题,太感谢了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六)编制招标文件;(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八)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九)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十)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十一)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十二)确定中标人;(十三)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十四)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十五)与中标人订立合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行。采用邀请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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