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的抵销的规定为: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相同,则任意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如果债务标的的品质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债务的抵销的,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有: 1、债务人可以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或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等情况下,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4、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或者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债务的抵销是这样规定的: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3、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相关延伸】 问:行使法定抵销权会被认为破产前6个月的个别清偿吗? 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的期间内行使,不会被认定为个别清偿。《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