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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
【报销比例】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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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在走商业保险报销之后是不能再进行工伤保险报销,而且商业保险报销比例没有工伤保险报销比例高。在工伤事故中,员工应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流程进行,以免出现在一年之后未申请工伤造成员工维权困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以上就是我对公司医保报销的比例的一个总结。
【报销比例】起始支付线按医院级别设置。市内一级以下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被保险人转诊不同医院住院的,分别计算起始支付线。深圳市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被保险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市指定医疗机构医生在指定零售药店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连续一年参保。同一医疗保险年度个人支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一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5%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元%参保人年满70周岁支付80周岁以上%。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超过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5%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1。在指定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指定医疗机构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费用;4。国家、广东省、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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