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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因为自己的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员工应该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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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因您的过错导致公司受到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您进行赔偿,赔偿方式为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员工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究竟员工应赔偿多少,要视情况而定,需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
1、在劳动者过错范围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赔偿;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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