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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不征税项目的是: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等。 2、由于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
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等。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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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不征税项目的是: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等。 2、由于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的收入,通常都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公报销等费用一般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但通常包括在工资里。
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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