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在18度,正负偏差2度算是正常的。如果温度达不到,需要专业的检测机构鉴定,确实存在不达标的,按照实际不达标的天数退费。 ...
1、供暖不到18度,要想退费,需要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与供暖公司进行协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供暖不到18度,要想退费,需要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与供暖公司进行协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供热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低于摄氏18度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退费具体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建议先对自己的室内温度进行检测,然后找专业机构检测。确实未达到18度要求其退款,不退就起诉退款。
先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在供热期内,经测量,用热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或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具体是:低于标准温度2℃(含2℃)以内的,退还比例为10%;低于标准温度2℃(不含2℃)-6℃(含6℃)之间的,退还比例为50%;低于标准温度超过6℃的,退还比例为10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91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1,972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