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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理的原因而废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使有合理的原因,如属于招标人的原因而废标,那招标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
招标后,招标人不得废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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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有效期内,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 由于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三十个工作日不同于三十天,每周有五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日相当于六周,即42天。在投标截止后,首先要完成开标、评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假设这可以在2-3天内完成,完成后然后是定标(确定中标人),最迟需要42天,那么投标有效期应该保证在45天以上。为了稳妥起见,一般设定为60天或90天。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0天内,完成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签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也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废标对公司没有影响。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注册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因重大变化取消采购任务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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