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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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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关于民间借贷过程中担保人偿还债务,通常如下进行处理: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法偿还贷款,放贷方可以起诉,并且根据审理情况,法院会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如果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如果确实无法履行,法院也可以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后,随时恢复执行。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判决,情节严重,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需承担的职责是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需承担的职责是在债务到期时,若债权人未能实现债权,则需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若保证为一般保证,则保证人有权先诉抗辩,即在债权人未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偿还债务的要求。而连带保证人则无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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