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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业主代表申请,向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报备成立筹备组。 业主认为需要成立业主大会时,需要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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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权转让流程 (一)债权转让流程:签订协议 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二)债权转让流程:通知债务人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三)债权转让流程: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成立业委会首先要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然后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最后筹备组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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