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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分割的财产原则上应当由双方享有。但若是双方达成一致,归儿子所有,也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约定抚养...
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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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想把一部分财产留给孩子,可以约定把财产过户到孩子的名下,当作是父母对孩子的财产馈赠。这部分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就不再进行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尽管司法解释中的该条规定仅限于购房出资,但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该条规定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你们在儿子结婚前买的商品房和大件家电,如果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并且没有明确房产及大件家电是赠与他们夫妇两人的,应属你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你的儿媳无权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明确赠与他们,那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儿媳可以分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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