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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申请司法鉴定却不交费的,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一般是七个工作日内。...
1、司法鉴定申请书提交时间应该在举证期限内,但是也视具体的案件而定。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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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伤残等级共分十级及赔偿标准,如下: 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就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4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75-9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直到退休。 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16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60-7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将享受待遇:丧葬补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
单位职工因工受伤后,需要去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才能依照该鉴定结果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规定的怎样的呢?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一)鉴定机构:省、地(市)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 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医院,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者设立劳动鉴定中心,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但应当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 (二)鉴定时机。 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
在实践中,广大劳动者容易混淆两个概念,即工伤认定和残疾认定。很多人把两者统称为工伤鉴定,其实这个名字是不准确的 ,也是极其容易对工伤维权程序的进行造成一定困扰的。律师现就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申请时间作如下回答:1。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劳动者应当在一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结论;2、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劳动者为工伤后,如果劳动者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很可能构成残疾,建议进一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我们所说的残疾等级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即伤情治疗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时的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程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自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情况需要可以再延长30天。上述就是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即伤残鉴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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